雲端服務規格制定流程
雲端服務規格制定流程
圖片說明:雲端服務產品規格制定,由兩方面提供,一方是經由供給端產業溝通協調,例如各相關產業公協會等;另一方是經由需求端機關溝通協調,例如行政院資訊安全辦公室技服中心、國發會及相關部會需求意見,產品規格制定以通用規格為標準,讓相關廠商都有機會投標,不會設定獨規產品。 雲端服務需求規格整理後,則招開定價及規格委員會,由委員會進行審核,以確定服務採購規格與品質管理規格。
雲端服務採購方式
雲端服務採購方式
圖片說明:雲端服務採購的招標方式採用限制性招標,決標原則準用最有利標,不同價格複數決標。本案排除陸資資訊服務業者投標,投標廠商需自行履行合約,不得轉包。合約規範: 雲端服務標案配合具敏感性或國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限制,排除陸資投資資訊服務業者投標或作為分包廠商;本限制不適用於財物標。本案明訂之契約主要部分為「雲端服務系統之整合或代理」,此部分應由投標廠商自為履行,不得轉包。
雲端服務採購流程
雲端服務採購流程
圖片說明:機關於每年3、9月份協助進行需求調查,調查具需求量後才會進行各領域正式開標之後續的作業。機關與廠商可提出新領域之雲端需求與供給,軟體採購辦公室會針對新雲端服務進行規格研擬。雲端服務於每年6、12月份上架。招標資訊會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可至採購網領標,等標期至少20日曆天,分兩階段決標,第一先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合格的廠商依評選名次進行第二階段的價格議價,第二名決標價不能高於第一名,第三名決標價不能高於第二名,依此類推。
*機關於每年3、9月份協助進行雲端服務需求調查,當進行機關需求調查具需求量後才會進行各領域正式開標之後續作業。
*機關/廠商可提出新領域之雲端需求/供給,軟體採購辦公室會針對新雲端服務進行規格研擬。
*雲端服務於每年6、12月份上架。
雲端服務檢測說明
雲端服務檢測說明
圖片說明:廠商提出申請,由雲端產業服務團先進行書面審核,若不符合會先通知廠商補件,通過後若不參與投標則只做雲端特性檢測,若要參與投標則還需做雲端資安檢測及相關領域功能檢測,結果會出具檢測報告。相關申請規格及申請表請至工業局軟體採購辦公室官網(http://www.spo.org.tw)下載。雲端服務體驗檢測報告僅提供申請廠商參考,未來投標時仍需通過正式雲端服務規格檢測。